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政策解读

关于少年军校

2023年6月8日 来源: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字体:
打印本页 浏览:

为推动少年军校这一教育形式的健康发展,使之逐步走向系统化、正规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全国少工委于1996年决定成立中国少年军校总校。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由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武警部队、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是围绕全国基层少年军校开展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直属全国少工委领导,归口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管理。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由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直接领导,是负责少年军校总校日常工作的实施、操作机构,

少年军校活动

“少年军校”活动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思想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国防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品牌活动与重要载体。它是新形势下围绕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推动“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三项建设”的重要研究实践阵地。它是加强少先队活动的普遍性、针对性、适用性的重要突破口,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也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进行工作社会化的探索,已成为少先队活动品牌,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多年来,少年军校活动在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和国防教育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显著的社会效益。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少年军校活动发展迅速,有效延伸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手臂,团结、凝聚了全国众多热心国防教育及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事业的校长、教师、辅导员和社会有识之士,壮大了少先队工作者队伍的力量。少年军校活动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深受广大青少年的热情欢迎和积极参与,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肯定。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为推动少年军校这一教育形式的健康发展,使之逐步走向系统化、正规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全国少工委于1996年决定成立中国少年军校总校。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由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武警部队、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是围绕全国基层少年军校开展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2001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担任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名誉校长。

2001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名誉校长迟浩田上将为中国少年军校总校题写校名。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少年军校”活动被写入第二章第十四条。

2004年5月,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校长由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赵勇同志担任。

2006年4月,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校长由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杨岳同志担任。

2009年4月,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校长由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罗梅同志担任。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直属全国少工委领导,归口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广泛发动、引导、组织少年儿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

(2)制定全国少年军校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指导全国各类少年军校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体验教育活动;

(3)开展争创“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活动,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国少年军校示范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全国少年军校正规化建设;

(4)举办“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

(5)制定实施全国少年军校管理规则和考核评估标准;

(6)加强对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的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为少年军校和广大少年儿童服务。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由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直接领导,是负责少年军校总校日常工作的实施、操作机构,设在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其职责是: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要求和总部署,具体组织、指导基层少年军校和广大少年儿童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

(2)贯彻落实总校制定的全国少年军校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负责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教育行政部门、公安系统以及各级国防教育机构的协调和联系,做好与全国少年军(警)校的沟通联系,有效指导其(特别是各示范校)工作;

(4)负责起草有关全国少年军校工作的文件、通知,策划教育、培训、交流等活动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协调媒体做好全国少年军校的宣传工作,办好《少年军校工作简报》;

(6)具体组织实施争创“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工作,负责落实示范校的选拔、评审和督导工作,加强少年军校示范校建设;

(7)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工作和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工作;

(8)抓好示范校正规化建设,做好年度评估总结评比工作,完善示范校档案管理,组织召开每年一届的示范校年会;

(9)组织编写和提供规范的少年军校专用材料;举办军事夏令营及各项比赛、交流活动;

(10)规范少年军校管理体制,按照总校制定的全国少年军校考核评估标准和管理规则狠抓落实;

(11)按照总校计划,组织实施全国少年军校教官和“小教官”培训,加强少年军校教官、辅导员和学员“小教官”队伍建设;

(12)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竭诚为广大少年儿童服务的观念和意识;

(13)组织开发适合少年军校教学训练的用品用具,为全国少年军校提供质优价廉的活动用品、用具,竭诚为基层少年军校服务;

(14)规范全国少年军校着装和标识,加强管理和监督;

(15)完成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作。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主要活动

1、举办了六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六期“全国少年军校教官(辅导员)培训”、八届“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年会”、两届“全国少年军校工作研讨会”。

2、开展了“全国少年军校军事技能对抗赛”、“全国少年军校生存技能大赛”、“全国少年警校教育成果展示”、“全国少年军校小教官训练营”、“全国少年军校艺术节”、“全国少年军校科普节”、“百万少年进军校”、“勇敢训练营”、“迷彩少年快乐营”等一系列品牌活动。

3、编辑出版了《军旗下的少年》画册、《全国少年军校工作者文集》等;

4、命名表彰了400余所“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

5、累计组织接待了北京市军训学生和全国各地前来参加各种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军旅夏令营的青少年约175万人次。

工作落实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具体工作,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少年军校办公室负责落实。目前少年军校办公室在实施项目包括:全国青少年蓝色国土教育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国防教育推广计划、中国少年儿童健康安全促进行动、“我爱五星红旗”升旗手特训营等活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www.iq99.org All Rights Reserved. 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委员会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湘ICP备14002497号-1  技术支持:星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委员会信息中心 

beian

党政机关政府网站找错